******市香格里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保修期及评标情况
******市香格里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项目编号:****)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09月19日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 推荐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总报价(包含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税金等所有费用) | 不含增值税总报价(除增值税外,包含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等的所有费用) | 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不含税) | 增值税的税率 | 质量承诺 | 工期(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工程保修期 | 得分 |
| ****一中标候选人 | **** | 小写:****000.91 大写:壹佰零伍万陆仟元玖角壹分 | 小写:968808.17 大写:玖拾陆万捌仟捌佰零捌元壹角柒分 | 小写:50704.00 大写:伍万零柒佰零肆元整 | 9% | 详见投标文件 | 60 | 姓名:袁智华 注册证号:云253********99615 | 5年 | 84.13 |
|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小写:****120.11元 大写:壹佰零肆万伍仟壹佰贰拾元壹角壹分 | 小写:958825.79元 大写:玖拾伍万捌仟捌佰贰拾伍元柒角玖分 | 小写:50704.00元 大写:人民币伍万零柒佰零肆元整 | 9% | 详见投标文件 | 60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同意为止。 | 姓名:黄涛 注册证号:云253********14101 | 5年 | 83.34 |
|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小写:****843.11 大写:壹佰零柒万玖仟捌佰肆拾叁元壹角壹分 | 小写:990681.75 大写:玖拾玖万零陆佰捌拾壹元柒角伍分 | 小写:50704.00 大写:伍万零柒佰零肆元整 | 9% | 详见投标文件 | 60日历天 | 姓名:宋定东 注册证号:云253********76424 | 5年 | 81.37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4日。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异议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函的接收单位:****(联系人:李恒怡,联系电话:0871-****9599,地址:**省**市******商务中心B座24层)。
4、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投标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函未按要求签署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标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出异议。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路515号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871-****87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系人:何侃、李恒怡、高国安
联系电话:0871-****9599 ****9566
日期: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