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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财政局同意,我校准备对闲置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土地位置和面积
****党校校园西北侧,西邻107国道,****党校家属院,面积约400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2025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三、出租最低限价
经市场调研,结合周边市场行情,最低报价不得低于18万元。
四、出租要求
1.该地块地上建筑归**豫鹤****公司所有,承租****公司协商租用或赔偿事宜。
2.承租人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市委党校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报价人须知
1.报价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报价文件要求包含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价单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资料(注: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视同原件)。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完好,文件内需附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等相关资料,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证件不齐视为废标。
3.定于2024年9月24日15点30分在教学楼112房间开标。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6****0219标书代写
4.采用一次性报价的方式。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废标:
(1)报价文件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
(2)资质证明不合格者。
(3)报价单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
(4)报价低于最低价的。
6.当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本项目终止。
7.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发生的所有费用。
8.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