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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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开发区科创中心项目主体及二次结构劳务分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一、 采购项目名称:豫****开发区科创中心项目主体及二次结构劳务分包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
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8日
四、 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4年09月19日
2、开、评标地点:**市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26楼会议室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包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1 | 豫****开发区科创中心项目主体及二次结构劳务分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0708.05㎡(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5035.32㎡,地下建筑面积约15672.73㎡,主要包括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二次结构砌体、粉刷工程等施工劳务以及所需的相关辅材、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 | **** | **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祥盛街60****花园1号楼2单元15层120号 | 473.00元/㎡,含3%增值税,本项目以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为准)平米单价报价。 |
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饶冲(业主评委)、龚明富(组长)、刘巧、赵青菊、王路。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媒介及成交公示期限:
公示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微信公众号、****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官网和《》上发布。
公示期限:中标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内容须含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质疑事项、诉求及必要的事实依据等),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 址:**省**市**县卜塔集镇豫东南大道北侧009号
联系人:饶先生
联系电话:181****5360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普惠路80号1号楼1单元19层1924号
联系人:楚女士
联系电话:197****6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