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繁昌区孙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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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4年**区孙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2024年**区孙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标段编号

WH120NT24SG300701

招标人

名称

****

地址

**市**区繁阳镇峨溪北路279号

联系人及电话

司徒臻139****038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花园9栋102室

联系人及电话

古阳阳182****010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355.88

项目负责人

陈卓

证书编号:湘243****16729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合同名称:**市英吾斯坦乡2023年0.6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金额1354.234809 万元;完工验收时间:2023年9月3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合同名称:**市英吾斯坦乡2023年0.6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金额1354.234809万元;完工验收时间:2023年9月3日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省筱沅****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355.88

项目负责人

任芳远

证书编号:湘141********26332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合同名称:2021年**县胡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金额:1791.4901万元;完工验收时间:2022年3月20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合同名称:2021年**县胡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金额:1791.4901万元;完工验收时间:2022年3月20日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937.05

项目负责人

江和锋

证书编号:赣236********02174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合同名称:**县2021年**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西江镇;合同金额:****8785.28 元;完工验收时间:2022年6月10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合同名称:**县2021年**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西江镇;合同金额:****8785.28 元;完工验收时间:2022年6月10日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样本值单位:******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2)评标基准价:****846.81元

(3)K值:0.73

(4)****和**省筱沅****公司商务得分相等、信用分相同、投标报价相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一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省筱沅****公司。

(5)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市**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候选人公示.pdf

**省筱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标得分一览表.xlsx

**石林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5)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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