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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各供应商:
关于供应商对“****新桥校区配电房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提出的疑问,现将澄清答疑内容公布如下:
1、疑问:根据法规规定,项目经理由本单位符合专业和等级要求和经考核合格安全B证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是管理岗位,不是技术岗位,显然对项目经理有技术职称要求,不属于法定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的必须具备条件,超出法规规定的范畴。此项既要求项目经理具备管理职能,又有技术要求,将两种证书附加在一人,此评分项具有控标嫌疑,属于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违规情形,违背公开招标的公平竞争基本准则。
回复:该评分办法设置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的违规情况,故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收;需供应商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51-****6975
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省**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
联系人:周飞
电话:0551-****0892
邮箱:****@ahbidding.com
日期: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