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公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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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车辆管理所办公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车辆管理所办公场地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车辆管理所办公场地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新需求,****管理所的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水平,****管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管理所;目前****车辆管理所原址不具备条件,我单位拟对****车辆管理所办公场地租赁项目实施采购。
经过前期市场调查,****开发区****(3号楼,总建筑面积约为6400㎡,一楼大厅面积约为300㎡,理论考场面积约为430㎡、档案室面积约为390㎡****开发区洛邦镇白泥田(归**大道北段与**路交叉口),具有地理位置的优势,且在以后车管驾管业务办理、交通便利、群众停车等方面占据优势;其次,办公场地及基础设施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已建成考试监管平台、考试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业务窗口、LED显示屏)。待配备(办公家具及办公设施设备、档案室密集架、叫号系统、门头装饰(发光字、牌匾/挂牌))。是**市区唯一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办公场地。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洛邦镇白泥田(归**大道北段与**路交叉口)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何警官

联系电话:0854-****252

联系地址:**省****市斗篷山路(环**路)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管晓颖

联系电话:182****0502

联系地址:**省黔南布依族****经济开发区枣园小区口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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