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飞灰和炉渣综合处置场所
**项目选址
《**市飞灰和炉渣综合处置场所**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是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指导下,依据《******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4〕31号)文件精神,对**市飞灰和炉渣综合处置场所**项目进行规划选址论证。现将项目选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审阅。若对本次选址有异议或者疑问,请与我局联系。
****规划局
2024年09月20日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19日
项目名称:《**市飞灰和炉渣综合处置场所**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选址方案
1.项目概况
为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化”处理,有效解决市**生活垃圾焚烧产物飞灰和炉渣处置问题,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水平,现编制《**市飞灰和炉渣综合处置场所**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选址位置位于**镇石桥村循环经济产业园,现有遂****发电厂南侧,东临国道246。
2.项目内容
(1)项目构成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库区构建、水平防渗、渗沥液收集导排、地下水收集导排、地表水收集导排、环境监测、道路工程、渗沥液调节池及处理设施、地磅、管理用房及其它配套工程。项目用地规模3.09公顷(46.47亩)。
(2)项目选址分析
该选址未侵占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符合城乡规划相关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中的选址要求。项目场地区位较为独立,交通便捷,拆迁量少,环境影响较小,具有良好的项目建设条件。
附注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市**东路6号,****规划局机要室查收,邮政编码629000。
(2)联系电话:0825-****250。
2.有效反馈意见期:
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查询网址:https://szrzygh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