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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羰基尾料铂族金属高效分离提取技术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项目应当通过当地网络平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的信息如下: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
(1)《****公司羰基尾料铂族金属高效分离提取技术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2)公众可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项目联系人去单位查阅《****公司羰基尾料铂族金属高效分离提取技术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哈** 电话:135****5840
评价单位: ****设计院
联系人: 张丹 电话:136****9913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区、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同时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按公示当天计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