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总医院梅山院区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专业分包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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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梅山院区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专业分包比选公告
发表时间:2024-09-20 16:33

1、比选条件

****医院梅山院区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已由****施工。专业分包工程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决定邀请我司通用专业分包库(市政)内**施工班组参加该项目比选。

2、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 ****医院梅山院区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专业分包 ;

2.2 项目建设地点: **市

2.3 比选范围和内容:中选人****医院梅山院区非机动车停车棚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甲供材料除外)、机械,并负责所施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包括且不限于场地硬化、基础预埋、膜结构屋面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C35混凝土由我司提供。

2.4比选类型: 专业分包

2.5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最高限价(比选控制价):11.75万元;

3、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报价单位须是我司通用专业分包库(市政)内**施工班组,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其他资格要求:/。

3.3本比选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报价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中选通知书发出前比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对中选单位相关证件进行原件核实,如若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中选单位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报价单位,请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休日除外),**时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派代表凭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司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5、比选时间、地点

5.1 比选时间 2024 年 9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时间,下同),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9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5.2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会议室(**市普莲路283号普莲安置小区A1幢3梯504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拒绝;比选时,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比选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报价资格。标书代写

6、评选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最低价中选法。

7、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7.1 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前提交至比选单位;

7.2 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圆整)。

7.3 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比选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比选单位,报价单位自行用信封密封住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加盖公章的不予接受),未中选的比选保证金当场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集团官网(http://www.****.com/)上发布。请潜在报价单位随时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3****6398

地 址:**市普莲路283号普莲安置小区A1幢3梯5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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