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海上牧场”三产融合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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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海上牧场”三产融合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9-10 16:42
各镇****服务中心、****中心、****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渔业局 ****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度海洋经济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2〕67号)、《****渔业局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9号)、《**** ****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农〔2024〕1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海上牧场”三产融合项目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范围

(一)深远海养殖项目;

(二)渔旅融合平台、海上智慧渔业、海洋碳汇、增殖渔业、“养殖+海洋可再生能源”融合、海洋渔业文化项目;

(三)配****基地、加工基地、海钓、游艇等产业项目;

(四)服务“海上牧场”建设的海洋渔业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项目建设

二、资金补助标准

(一)企业类项目每个项目按项目投资30%予以补助。

****事业单位类和村集体类项目每个项目按项目投资50%予以补助,其中公共服务类项目补助标准可提高至70%。

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同一建设主体仅限申报 金的建设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或村级组织,并且具备较强的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已承担省、**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但到期未通过项目验收的单位不得牵头申报。

2.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经费预算,实际获得的补助资金低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四、申报材料(格式见附表)

1.示范项目申报书;

2.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需明确示范项目经费预算)。

五、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9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格式详见附件)纸质盖章版(一****农业农村局A栋407(联系人:许俊楠 电话:139****0673)。

附件:“海上牧场”三产融合项目申报材料

****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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