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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生态修复提升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态修复提升工程项目
地 点:**壮族自治区**市**区**公园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截污清淤工程、生态植被修复工程、生态驳岸修复工程、生态基础设施工程、环湖雨洪系统改造工程及电力电信工程。项目于2024年4月24****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市环秀审〔2024〕2号)。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10月23日(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