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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合****管理站:
贵单位《关于申请变****水库灌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同意,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水库灌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业主由****水利局变更为合****管理站,项目的下一步的实施及管理工作由合****管理站负责。
二、项目业主变更后,****水库灌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及其他相关要求,仍按《关****水库灌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合发改审批〔2023〕53号)、《关****水库灌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合发改审批〔2024〕95号)批复的内容执行。
三、请项目业主在收到此批复文件后,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变更项目相关信息。
四、附加信息:**壮族****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壮族****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壮族****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