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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河工院学〔2022〕75 号)的文件精神,经各****小组评议,****书院****小组审核,现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5个工作日),若对以下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年级辅导员反映,名单详见附件。
投诉电话:151****6658
投诉邮箱:****@qq.com
附件:****学年度****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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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