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摩擦与新型轴承检测平台第五批设备-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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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智能摩擦与新型轴承检测平台第五批设备
二、更正信息
文本通知
类型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暂停开标 终止开标 修改评审节点 标书代写
标题 厦公投〔2024〕QY33401号 关于****智能摩擦与新型轴承检测平台第五批设备项目的更正通知
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智能摩擦与新型轴承检测平台第五批设备项目的更正通知如下:

1、将本项目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11付款方式及履约要求”中“11.1付款方式”的内容更正为:

11.1付款方式

11.1.1本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4的付款方式为:

付款期次

付款比例(%)

付款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

60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提供税率为13%的合同总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3

10

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11.1.2本项目合同包3的付款方式为:

付款期次

付款比例(%)

付款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

30

设备预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

30

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提供税率为13%的合同总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

10

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2、删除本项目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11付款方式及履约要求”中“11.2履约要求”的要求,即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活动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附件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港中路1694****中心2号楼南楼1层 地址: **市**南路81****银行大厦18楼
联系人: 陈嘉栎 联系人: 周颖、王海舰、黄振斌
联系电话: 130****7890 联系电话: 0592-****85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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