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和取消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有关事项(2008年第三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6号,以下简称《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2008年第三批)进行了审查,并对应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清理。现将有关批准和取消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以下20家单位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批准的评价范围详见附件):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博诚****公司 (三)**** (四)******公司 (五****保护中心站 (六)**核清****公司 (七)**清源环境****公司 (八****保护局****研究所 (九****发展中心 (十)江****公司 (十一****设计院有限公司 (十二)**诚达****公司 (十三)******公司 (十四)******公司 (十五)**州蓝天****公司 (十六)**华凯环境****公司 (十七)******公司 (十八)******研究所 (十****研究院 (二十)**市同佳****公司 二、批准以下28家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中的评价范围调整,并批准其中1家单位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批准调整的评价范围及变更后的机构名称详见附件): (一)**飞燕石化****公司 (二)**京诚****公司 (三)****设计研究院 (****研究院 (五)**省兴环****公司 (六)**省****公司 (****研究院****研究所 (八)**绿源****公司 (九)******公司 (十)****公司 (十****集团****研究院 (十二)**东****公司 (十三)**瑞达****公司 (十四)**一达环保****公司 (十五****设计院 (十六)江****研究院 ****大学 (十八****研究院 (十九****工程院 (二十)湖****研究院 (二十****设计研究院 (二十二)******学院 (二十三)广****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十四)陕****设计院 (二十五****研究所 (二十****研究院 (二十七)**维吾尔自****研究院 (二十八)**维吾尔自****咨询中心 三、批准以下3家单位晋升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批准的评价范围详见附件): (一)中环联(北****公司 (二)******研究所 (三)******公司 四、批准以下4家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批准变更后的机构名称详见附件): (一)鄂尔多****研究所 (二)******设计研究院 (****设计研究院 (****设计院 五、为规范管理,对以下3家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编号予以变更: ****大学证书编号由国环评证甲字第1054号变更为国环评证甲字第1056号 (二****研究院证书编号由国环评证甲字第1055号变更为国环评证甲字第1057号 (三)中国轻工业****公司证书编号由国环评证甲字第3211号变更为国环评证甲字第3213号 六、因达不到资质条件,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取消以下2家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一)**港务局(国环评证乙字第2832号) (二****评价中心(国环评证甲字第3204号) 请第一至五项中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第一、三至六项中的单位及第二项中涉及更名的单位应在领取证书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岗位证书变更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 领证地点:环****评估中心资质管理与培训部(**安外北苑大****研究院对面领地商务楼A座1001室) 联系人:刘金洁 朱莞 联系电话:(010)****5497
二○○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