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中检院”****餐厅油锅灭火、燃气报警装置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告,现诚邀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餐厅油锅灭火、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基地华佗路29号、**市东**天坛西里2号
项目预算:5万元/年
服务期限:3年(合同按年签订)
服务范围:对******基地华佗路29号、**市东**天坛西里2号的中检院员工食堂油锅灭火设施、燃气泄露报警装置提供必要的配件更换及维护保养。(具体设备设施数量见下表)
| 油锅灭火设施数量 |
燃气泄露报警装置数量 |
|
| 天坛食堂 |
0 |
主控一套,探头9个 |
| **食堂 |
4套 |
探头9个 |
服务要求:
1、针对食堂油锅自动灭火装置的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灭火装置的检查、测试、维修和更换等,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报价应包括维保期间所需配件更换的所有费用。
2、针对食堂的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的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故障排查、配件更换等。报价应包括维保期间所需配件更换的所有费用。
3、维保项目应按照季度进行上门维修。每年出具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4、本项目仅安排一次现场踏勘,以便潜在供应商了解实际情况,具体如下:
2024年9月26日上午9:00 东**天坛西里2号 张老师 ****5353
2024年9月27日上午9:30 **区华佗路29号院 鲍老师 ****122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禁止转包或分包;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响应文件方式标书代写
1.潜在供应商需提交真实有效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见附件1)并盖章密封邮寄至中检院联系人处。标书代写
2.报名和邮寄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12日(**时间)。
四、供应商确定原则
本项目以有效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市大****基地华佗路29号院食堂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1210
附件: 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中检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