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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学-****中心-4#楼9#楼厨房厂制品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金****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北务镇北务段木北路2号-2
被投诉人:******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09室
当事人:****大学
地 址:**市**区雁栖湖东路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符合性审查错误。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