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9-23
1. 磋商文件中 2.2综合评分中的 参审单位业绩和人员配备评分项修改如下:
| 参审单位业绩(9分)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审单位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或市政工程道路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 注:参审单位最多提供3个业绩,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1)合同; (2)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能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出具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
0-9分 |
| 人员配备(6分) |
1、拟派项目经理(1人,满分2分): ①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 ② 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 ③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 ④ 未提供不得分。 2、拟派其他人员(项目经理除外,提供2人,满分4分): ①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②未提供不得分。 注:拟派的其他人员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且拟派其他人员中一人如提供两个及以上证书的,仅计分一次,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1)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2)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0-6分 |
注:此磋商文件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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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震
电 话:151****81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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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朱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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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