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园林绿化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需服务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服务金额(万元)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交易方式 服务时限 资质(资格)要求 金额说明 公告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项目内容
****
****绿化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咨询评估
****
财政性资金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绿化局1606室
2024年09月26日 17时00分
比选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成终结。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依据水保法、**市水土保持条例、水土保持监测规程、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水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管理部门的要求,根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的项目施工大事记及施工过程图像资料、竣工图等文件资料,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配合比选人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需服务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服务金额(万元)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交易方式 服务时限 资质(资格)要求 金额说明 公告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项目内容
********绿化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咨询评估
**区
****财政性资金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绿化局1606室
2024年09月26日 17时00分
比选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成终结。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依据水保法、**市水土保持条例、水土保持监测规程、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水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管理部门的要求,根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的项目施工大事记及施工过程图像资料、竣工图等文件资料,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配合比选人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垂询方式
联系人 传真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李女士
178****7961
联系人 传真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李女士
178****7961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23
招标公告
大兴区园林绿化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比选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