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能巴彦淖尔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0万吨捣固焦及综合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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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年产120万吨捣固焦及综合利用项目(变更)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9-23
巴环审〔202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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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年产120万吨捣固焦及综合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为续建项目,位于**淖****工园区神华******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预留地。该项目原计划实****公司, 2013年3月首次取得**自****委员会备案文件(内经信投规字〔2013〕129号),后续又进行了相应的延续;2018年4月****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文件(巴环审发〔2018〕16号)。为了推进项目建设,2020年10月,****集团****公司成立了中国****公司****公司 ****,负责该项目的续建、运营。2020年11月,****信息化局同意项目变更建设主体,项目名称变更为 ****年产120万吨捣固焦及综合利用项目 (****)。2021年4月,本项目被内****信息化厅以《内****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焦化项目管理的函》确认为合规备案、合规开工项目。2023年8月,该项目取得《**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关于****年产120万吨捣固焦及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内发改环资字〔2023〕1086号)。
本项目主要按照《**自治区坚决遏制 两高一低 项目盲目发展管控目录(2023年修订版)》要求,变更以下内容:一是将原环评中2座60孔(5.5mZHJL
5552D型)5.5m宽炭化室、双联火道、废气循环、下喷式捣固焦炉捣固焦炉变更为2座55孔JNDX3-6.25型蓄热室分格、焦炉煤气下喷、空气分段供入、双联火道废气循环下调式单热式捣固焦炉。二是将原环评的二次湿法熄焦工艺变更为干熄焦工艺,并配套汽轮机发电机组。三是将焦炉煤气脱硫工艺,由原来的以Na2CO3作为碱源、以PDS+栲胶为脱硫催化剂的湿式氧化法,脱硫及硫回收工艺产品为硫磺并产生脱硫废液变更为以HPF为催化剂的 氨法湿式氧化法脱硫、低品质硫磺及废液制酸工艺 三塔串联工艺。四是将原环评的焦炉烟气治理工艺,由采用 Na2CO3半干法烟气脱硫(SDA法)+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低温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 工艺技术变更为采用 SDS与SDA结合干法脱硫+脉冲布袋除尘+低温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 净化工艺。
本项目的备煤系统、焦处理系统以及甲醇灌区以外的罐区、****车站****公司建成,本项目将依托其运行;除盐水依托项目东侧神华****公司**热力厂供应。本项目配套建设一座120m3/h****处理站和一座120m3/h的回用水深度处理系统,保障干熄焦工艺正常运行和废水不外排。其中,****处理站处理工艺为 预处理+厌氧-缺氧-好氧(A2/O)工艺 ;深度处理系统的处理工艺为 软化澄清+多介质过滤器+超滤+活性炭吸附+RO反渗透+DTRO膜处理工艺 。
本期项目变更后,年产焦炭120 104t(含焦粉)、甲醇12 104t,副产焦油66528t/a、硫铵13305.6t/a、粗苯15840t/a、硫酸8523.6t/a。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自治区坚决遏制 两高一低 项目盲目发展管控目录(2023年修订版)》要求,选址合理,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报告书》的结论,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变更建设,****公司的衔接工作。
二、工程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装煤烟气引至装煤机侧地面站,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附表1中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苯并芘排放浓度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特别排放限值。
(2)推焦烟气引至推焦除尘地面站,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31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附表1中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
(3)焦炉烟气采用 SDS钠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 工艺处理后经130m高排气筒排放。高硫烟气、制酸尾气经处理后并入焦炉烟气处理系再处理。焦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氨气排放浓度执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附表1中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硫酸雾排放浓度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4)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灰暂存在脱硫灰仓内,脱硫灰仓粉尘经过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送往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处理后排放。
(5)干熄焦系统高硫烟气经风机密闭收集后经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送往焦炉烟气脱硫除尘及脱硝系统处理后排放。
(6)干熄炉顶盖装焦处、干熄炉顶部预存段放散口及排焦带式输送机落料点的烟气经捕集送至干熄焦地面站净化后经27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附表1中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
(7)脱硫再生塔废气采用碱洗+酸洗+水洗后送焦炉燃烧。
(8)硫铵干燥尾气经 一级旋风除尘+一级水洗除尘+捕雾器 除雾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氨气排放浓度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附表1中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
(9)制酸尾气主要含有SO2、NOx、硫酸雾,经 一级碱洗吸收+电除雾器除雾 后送入焦炉煤气脱硫除尘及脱硝系统处理。
(10)甲醇工段加热炉烟气经25m排气筒排放,综合加热炉烟气经30m排气筒排放。以上两个排放口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执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附表1中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11)甲醇储罐采用内浮顶罐+氮气密封,呼吸废气经水洗涤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甲醇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限值。
(12)生化污水处站废气密封收集后采用 碱洗涤+生物滴滤塔+除雾器+焦炭吸附 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附表1中有组织排放指标限值;氨和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13)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相关要求,加强物料储存、物料输送、生产工艺等过程的无组织逸散管控。焦炉炉顶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芘、氨、硫化氢、苯可溶物和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芘、氰化氢、苯、酚类、氮氧化物、氨、硫化氢浓度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7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
2.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蒸氨废水、粗苯工段分离水、制酸尾气洗涤废水等一般性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处理站,采用 预处理+厌氧-缺氧-好氧(A2/O)工艺 处理后,出水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进入回用水深度处理装置继续处理。
(2)生化污水处理系统出水和各类锅炉排水排入深度处理系统,经 软化澄清+多介质过滤器+超滤+活性炭吸附+RO反渗透+DTRO膜处理工艺 后出水水质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2017)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浓****公司洗煤厂作为洗煤补水,洗煤补水水质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1间接排放限值限值要求。
3.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减震消声设施。厂界外侧种植防护林带隔声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焦化工段产生的焦炉烟尘脱硫除尘灰、生化污泥、机侧和焦侧地面站除尘灰、熄焦烟气除尘灰、废分子筛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废分子****公司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送厂家回收利用;焦炉烟尘脱硫除尘灰暂存脱硫灰仓,****园区渣场填埋;生化污泥、机侧和焦侧地面站除尘灰、熄焦烟气除尘灰,直****公司配煤系统;硫铵干燥除尘灰,主要成分为硫铵,并入产品出售。
(2)粗苯工段再生塔洗油残渣、焦油渣、酸焦油、沥青渣及甲醇工段产生的脱硫脱萘废焦炭、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各种废油、工段产生的废催化剂及脱硫剂均属危险废物,其中,洗油残渣通过管网直接进入焦油储罐作为副产品出售;焦油渣、酸焦油、沥青渣及甲醇工段产生的脱硫脱萘废焦炭、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各种废油等均直****公司配煤炼焦;各工段产生的废催化剂及脱硫剂,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3****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合理确定污染防治分区,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渗漏检测,一旦发现渗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储运和使用管理,完善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工艺参数,并加强各类污染物日常监控,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园区的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细化事故状态下人员紧急疏散与撤离方案。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投运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并按证排污。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分局负责,市生态****支队负责督查。




****环境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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