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对**县******公司**石雷钨矿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8日。
如有异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031
通讯地址:****807室(**山路8号)
附件:《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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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建设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
| **县******公司**石雷钨矿入河排污口 | **市**县左拔镇左溪村左溪河右岸(东经114°24′32.7816″,北纬25°32′55.1796″) | 生活污水28800t/a, 生产废水884190t/a, 合计912990t/a | 连续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一级标准;砷、铅、六价铬、汞、镉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 化学需氧量:5mg/L、 氨氮:0.503mg/L、 氟化物:0.84mg/L、 悬浮物:18mg/L 砷:0.0124mg/L、 铅:0.0057mg/L、 六价铬:0.033mg/L、 汞:0.00004mg/L、 镉:0.0029mg/L | 化学需氧量:4.56t/a、 氨氮:0.45t/a、 氟化物:0.77t/a、 悬浮物:16.43t/a 砷:0.01t/a、 铅:0.005t/a、 六价铬:0.03t/a、 汞0.000035t/a、 镉:0.00256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