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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 ****中心项目 | **省******经济开发区普湾路东侧,海嘉**侧地块 | **** | **中环****公司 | ****中心项目****经济开发区普湾路东侧。本项目******中心1 座,主要建设内容为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的分拣线及打包线等,建成后回收分拣能力预计为55万吨/年。 | 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