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2024年**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次)已由重****村委员会以荣农发〔2024〕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镇**庙村、马草村、**社区、**寺村、吴家镇含珠桥村、十烈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片区)条田整治面积119.6亩,缓坡整治面积54亩,梯台整治面积324亩,稻虾综合种养整治面积36亩,恢复地类整治面积38.6亩,新修囤水田6口,整修山坪塘1座,维修泵站3座,新修Φ200PE输水管(1.25MPA)14901m,新修Φ160PE输水管(1.25MPA)10709m,整修0.7m×0.4m灌溉渠284m,整修1.0m×1.2m排水沟300m,整修4.0m混凝土田间道100m,整修3.5m混凝土田间道4347m,整修3.0m混凝土田间道4044m,整修2.5m混凝土生产路6995m,扩建生产4433m,公示标识牌1座,工号牌157个,警示牌20个,农田智慧农业系统1套。 2.(吴家片区)条田整治面积335.2亩,稻虾综合种养整治面积750亩,恢复地类整治面积53.7亩,新修囤水田3口,新修Φ160PE输水管(1.25MPA)5451m,整修1.0m×1.2m排水沟2586m,整修3.0m混凝土田间道9288m,整修2.5m混凝土生产路212m,公示标识牌1座,示范区宣传栏1座,工号牌61个,警示牌9个。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904.1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61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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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昌龙大道43号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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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段)377号10栋3层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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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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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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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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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23-****5043 | 联系电话: | 151****3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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