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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县城南产业园110kV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中心报〔2024〕5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城南产业园110kV线路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建设性质:**
五、项目建设地点:**县亚山镇工业大道旁(城南产业园内)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县城南产业园110kV线路
线路全长0.693km,其中架空线线总长度0.403km,电缆段总长度0.29km(**排管路径长154m,**电缆沟路径长106m,利用站内电缆沟30m);共使用3基杆塔,其中新增电缆终端钢管杆1基、利旧转角铁塔2基;导线采用JL/LB20A-150/25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两侧采用OPGW-48B1-100[87.90;79.1];电缆采用ZRA-YJLW02-Z-64/110 1×240电力电缆。
(2)110kV****电站**1个110kV出线间隔
**的110kV母线接线方式保持原有的单母线分段接线,设备布置方式与前期工程保持一致,采用户外AIS设备,断路器单列布置软母线中型布置;并配置相应的二次设备。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90.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32.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03万元,预备费9.56万元。资金来源: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报批工作,具备法定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所需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 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