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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3年城市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区新运粮河分洪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市2023年城市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区新运粮河分洪工程监理,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要求附有效的《**省省外建筑业监理企业入滇备案证》扫描件”的要求,现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规定,投标人无需提供。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
注:本澄清通知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通知不影响招标公告的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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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