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八中**池排危及周边文化景观改造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3]164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小学校舍维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石蟆镇清源路68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于**区石蟆镇清源路 68号,对校园内**池及其周边文化景观进行排危改造。其中,改造**池(塘)面积约11亩,安装栏杆 300 米,铺装步行道路 500 平方米,改造周边环境约 2500 平米,****广场等约 4800平方米。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516万元。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60.103981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清理周边淤泥、铺设亲水平台、排水工程、线路安装、校门幕墙、绿化景观、景观给排水及电气等,以及该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澄清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280日历天(因本项目征地尚未完成,须根据征地情况由招标人安排施工工期节点)。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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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石蟆镇清源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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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大道15号8号楼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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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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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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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35****1391 | 联系电话: | 199****3021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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