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9-23 19:13
| 90天 |
| 70,000元 |
| 7,000,000元 |
| 见招标文件 |
| 补遗书01号 各位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4年09月14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了G108**区**镇(**界)至白**镇段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做出以下补遗: 1、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满足下列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含机电工程专业)调整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含机电工程专业)****保障部、****建设部批准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交通运输工程)****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交通运输工程)。 2、评标办法前附表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投标人收到问题澄清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给予澄清,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签名章或个人印章。调整为(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投标人收到问题澄清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扫描件或纸质文件”给予澄清,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签名章或个人印章。 3、附G108**区**镇(**界)至白**镇段改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以供参考。 4、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本补遗内容的均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2024年0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