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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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为 **** 的 火炬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设计(勘察)招标于 2024 年 09 月 23 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一、定标候选人及投标的主要内容

投标的主

要内容


定标

候选人

投资额(万元)

设计费报价(元)

勘察费报价(元)

设计(勘察)服务期限(日历天)

质量标准

项目设计负责人

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注册证书编号或职称证书编号

候选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设计院有限公司

33726.06

****821

(1)岩土工程勘察****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2)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3)岩土工程物探****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4) 岩土工程检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岩土工程物探费、岩土工程检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为暂定金额,最终结算费用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方案设计优化: 10 日历日;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施工图设计: 50 日历日。勘察周期: 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审查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 在正式勘察报告出具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王乃川

/

201****0952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院

33726.06

****821

(1)岩土工程勘察****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2)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3)岩土工程物探****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4)岩土工程检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 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岩土工程物探费、岩土工程检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为暂定金额,最终结算费用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方案设计优化: 10 日历日;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施工图设计: 50 日历日。勘察周期: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审查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在正式勘察报告出具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黄凯

/

201****0766

/

**市****公司,****公司

33726.06

****738.9

(1)岩土工程勘察****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40%的基础再下浮10%计取。(2)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40%的基础再下浮10%计取。(3)岩土工程物探****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40%的基础再下浮10%计取。(4) 岩土工程检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40%的基础再下浮10%计取。 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岩土工程物探费、岩土工程检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为暂定金额,最终结算费用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方案设计优化: 10 日历日;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施工图设计: 50 日历日。勘察周期: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审查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在正式勘察报告出具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陈庆

/

200****0564

/

******公司,福****勘察院

33726.06

****821

(1)岩土工程勘察****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2)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3)岩土工程物探****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4) 岩土工程检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建设局等4 ****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岩土工程物探费、岩土工程检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为暂定金额,最终结算费用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设计(勘察)服务期限:方案设计优化: 10 日历日;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施工图设计: 50 日历日;勘察周期: 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审查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 在正式勘察报告出具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王连辉

/

201****0823

/

二、投标被否决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原因: 无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欧阳黎东 , 蔡小燕 , 许泗宁 , 唐善培 , 姚建强 , 卢建湘 , 林桐 , 沈晓阳 , 刘厚华 。

四、公示时间: 2024 年 09 月 25 日至 2024 年 09月 27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五、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名称: **** ;

招标人地址:**市**区内厝镇舫山北二路 1108 号 1091 室;

招标人联系方式: 郑伟宏/ 0592-****270 ;

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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