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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政府令第 388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2.69万吨危废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路233号(瀚蓝工业****公司现有厂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511万元 项目性质: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采购压滤机、三效蒸发器、结晶分离器等设备,升级生化系统,淘汰废旧设备,并对废气、废液、降噪等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局部调整危废代码,在总资质量不变的前提下,削减HW09、HW13类的处置能力,增加HW17、HW34处置能力,同步增加**化利用工艺线,变废为宝,实现产品输出。改造后将实现年处置危废2.69万吨。 本次年处理2.69万吨危废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后全厂处理能力为:其中HW09类别从22000t/a削减至11000t/a、HW13类别从1000t/a削减至500t/a,增加已有其它类别的处置能力:HW17表面处理废物的处理能力从4000t/a增加到8500t/a;HW34废酸的处理能力从4500t/a增加到5900 t/a,其中约2100t/a废酸用于制备工业硫酸铵产品;HW35废碱的处理能力从500 t/a增加到1000 t/a。并将原有的自有包装桶人工清洗环节改为自动洗桶。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三、环境质量现状情况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根据《**市生态环境监测年鉴》(二〇二二年度),2022年**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标准。本项目拟建地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2)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硫酸雾、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五氧化二磷以及乙酸等均小于相应环境标准控制值。 2、水环境质量现状 (1)根据《**市生态环境监测年鉴》(二〇二二年度),**市所有19 个监测断面中,Ⅲ类以上断面占94.7%,Ⅳ类断面占5.3%,无Ⅴ类、劣Ⅴ类断面,功能区达标率94.7%;与上年相比,Ⅲ类以上断面占比上升5.2 个百分点,功能区达标率上升5.2 个百分点。13 个市控以上断面中,Ⅲ类以上断面占100%,功能区达标率100%;与上年相比,Ⅲ类以上断面占比上升7.7 个百分点,功能区达标率上升7.7 个百分点。 (2)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周围地表水各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3)本项目区域内地下水各类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厂区包气带暂未受到污染。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拟建厂区所在地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监测值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 四、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分析,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相应环境标准,本项目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处理站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市联合****公司污水处理厂。项目纳管废水水质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其中含镍、含铬废水设独立的含镍和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分质预处理,车间含镍和含铬废水达到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纳管废水对**市联合****公司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无影响。 3、噪声影响分析 本****经济开发区**路233号瀚蓝工业****公司现有厂区,总体上看本项目不属于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建设项目,项目投产后生产过程中无大型动力机械设备,则预计本项目实施后噪声级增加不大。 根据监测资料,项目实施地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且从本项目拟建地的周边位置关系来看,离本项目距离居民点较远,根据预测结果噪声经过衰减不会对敏感点产生较大影响。 4、地下水及土壤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生产装置区、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的防沉降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预测结果来看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国第682号令)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修正)中要求,故项目满足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询方式和期限 (1)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4)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12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瀚蓝工业****公司 联系人: 江工 联系电话:0573-****5193 (2)环评单位:**碧扬****公司 地址:**省**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7967 (3)当地及审批环保部门:****环境局 地址:****服务中心(**市**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4楼4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 ****2233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环境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全本)将在瀚蓝工业****公司提供公开查阅。 瀚蓝工业****公司 2024年9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