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时间:2024-09-09
根据《****财政厅、****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265号)《****商务厅、****财政厅、****乡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商市建〔2022〕16号)要求,经县(区)组织初验,****财政局通过****小组,分别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7月19日对******中心项目、**县****中心****配送中心)项目进行了复核验收。
经验收组综合评议,******中心项目、**县****中心****配送中心)项目通过验收。
现按程序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9日至9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3天内向****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机关党办:0812-****647
市商务局市建科:0812-****562
****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