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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厅关于明确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5号)的文件规定,我局拟采购两个项目的工程复核服务,共有三家服务单位拟参与服务工作的竞争。经钟****指挥部决定,现将遴选服务单位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县清塘镇清塘村等7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市**县清塘镇榕水村等7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等两个项目工程复核服务
二、服务内容:
工程复核:按照广******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6号)、《土地整治工程 第2部分 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 45/T 1056—2014)的规定及土地整治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对项目区建设工程数量和质量进行一次性复核(隐蔽工程除外)并形成复核报告;报告应反映除隐蔽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工程数量、质量情况,包含项目数量、质量的设计要求和实际的项目数量、质量情况,对存在的项目数量、质量问题予以明确指出或提出建议。
三、遴选服务单位:****
四、中标金额:服务费以2.85万元包干。
五、项目资金来源:**市**县清塘镇清塘村等7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市**县清塘镇榕水村等7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等两个项目的工程复核服务费由县财政承担。
六、项目服务期限:60天。
七、公告期限:自《遴选服务单位的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服务单位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遴选服务单位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工
地址:**县民族街7号
电话/传真:0774-****065
****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