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中心6号楼A317室****服务局环境安全科)
联系电话:0917-****317(传真)
邮箱:****@163.com
邮 编:721004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生物质锅炉提升改造项目 | **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区陈村镇西槐村,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主要对厂区锅炉房内1台额定蒸发量为1t/h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淘汰拆除,外购安装一台额定蒸发量2.1t/h的生物质锅炉,并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本项目建设后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及生产规模均不发生变化,锅炉房位置、占地面积不变,无新增员工,供水及污水处理依托原有设施,仅进行锅炉更换。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40%。 | (一)大气环境:本项目建成后对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设置SNCR+陶瓷多管+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为0.24mg/m,83.365mg/m,0.272mg/m,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表5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mg/m、二氧化硫:35mg/m、氮氧化物:150mg/m3)。 (二)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冲厕,本项目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和反冲洗废水中COD和溶解性总固体的浓度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中冲厕用水。 (三)声环境: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来自生物质锅炉及SNCR高温脱硝设施等运行时的噪声,本次环评仅需对新增环保治理设施配套的引风机和鼓风机产生的噪声与原有项目厂界噪声进行叠加。经预测可知,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均能达标排放。项目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昼间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收尘灰、落地灰渣、废包装及废树脂)。一般固废(收尘灰、落地灰渣)收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后拉运土壤改良,废包装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树脂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内暂存。一般工业废物应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各类废物可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在厂区内专设区域,同时定期外运处理,作为物资回收再利用。 |
****服务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