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加油站(设备及机电安装)专业工程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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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醴娄高速****加油站(设备及机电安装)专业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1标段:

成交候选人:******公司 报价:****849.34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 报价:****578.91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公司 报价:****249.52元

第2标段:

成交候选人:****公司 报价:****079.43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公司 报价:****231.85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公司 报价:****360.41元

第3标段:

成交候选人:******公司 报价:****805.22元

后备第一候选人:****公司 报价:****861.17元

后备第二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223.92元

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起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材料、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 购 人:****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731-****7151

地 址:**省**市三一大道500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文女士(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电 话:0731-****5781/****2202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公寓综合楼

异议受理机构:****

电 话:0731-****7152

监 督 部 门:****纪检监察部

电 话:0731-****7122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序号

标段号

响应单位

名称

否决原因

否决依据

1

第1标段

****公司

单位业绩无项目验收证明

不符合2.1.2资格评审标准中“响应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定

2

第1标段

****公司

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超过三年

不符合2.1.2资格评审标准中“响应人的项目经理资格、在岗情况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定

3

第3标段

****公司

单位业绩无项目验收证明

不符合2.1.2资格评审标准中“响应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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