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事项名称 | 职权 类型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
| 法定实施主体 | 第一责任层级建议 | ||||
| 1 |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根据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十四号修正)第71条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2015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公布)第66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2 |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根据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十四号修正)第72条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2015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公布)第66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3 |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根据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十四号修正)第76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4 |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根据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十四号修正)第77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5 | 对采****政府采购业务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根据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十四号修正)第78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6 | 对集中采购机构在业绩考核中虚假陈述,隐瞒真实情况的,或者不作定期考核和公布考核结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根据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十四号修正)第82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7 | 对采购人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1日财政部令第87号公布)第77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8 |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设定最低限价、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1日财政部令第87号公布)第78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9 | ****委员会成员在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1日财政部令第87号公布)第81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10 | 对采购****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政府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2015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公布)第67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11 | 对采购人、采****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2015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公布)第68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12 | 对集中采购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依法应当分设、分离的岗位、人员未分设、分离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2015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公布)第69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13 | 对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2015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公布)第70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14 | ****委员会、****小组****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2015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公布)第72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15 | 对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2015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公布)第73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16 | 对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2015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公布)第74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17 |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于2015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公布)第75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18 |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2017年12月26日财政部令第94号公布)第36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19 | 对投诉人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2017年12月26日财政部令第94号公布)第37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20 |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采购信息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9日财政部令第74号公布)第51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21 | ****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9日财政部令第74号公布)第52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22 | 对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9日财政部令第74号公布)第54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23 | ****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9日财政部令第74号公布)第55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24 | 对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19年11月27日财政部令第101号公布)第16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25 |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根据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十四号修正)第13、59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26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 行政裁决 | 1.《****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根据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十四号修正)第55、56条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
| 27 | ****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国会计法》 | 财政部门 | 县(市、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