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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 ||
| 品目 | 环保监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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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11:2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罗茂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5-****172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世纪大道2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688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范公中路89****广场**北栋17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茂文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24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第五章节 “评标方法与评分标准表”。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3分,否则不得分。”调整为:“投标****监测站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3分,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二)第五章节 “评标方法与评分标准表”。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监测站建设的业绩(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复印件)得1分,最多得4分。”调整为:“投标****监测站设备制造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监测站建设的业绩(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复印件)得1分,最多得4分。”标书代写
上述内容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仍按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4-09-24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世纪大道21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5-****0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范公中路89****广场**北栋17层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515-****1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515-****1722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