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2024年9月25日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出具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南-周口-郸城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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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9月25日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出具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4-09-25 15:47:56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9月25日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出具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年产65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标砖)二期升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8日。

电话:0394-****979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65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标砖)二期升级改扩建项目

**省周****林场内

****

项目占地112.6亩,拆除现有制砖设备,新增生产线与现有生产线共用一套制砖生产设备,拆除现有老旧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及窑炉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为高效覆膜滤袋除尘器及“SCR+石灰石/石灰-石膏法+湿电除尘”脱硫脱硝除尘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总产能1.25亿块煤矸石烧结砖(标砖)/年。主要生产工艺:原料一给料一破碎(二次)—筛分一搅拌一陈化一搅拌-挤出成型—切坯—码放一干燥一烧成(烧结)一检验一成品。主要设备包括对辊机、双轴搅拌机、双极真空挤出机、干燥窑、隧道窑及环保设施等。

**博****公司

一、施工期: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道路运输、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等。要求施工期严格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并加强施工管理;要求加强运输管理,车辆加盖顶棚,并经常对道路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缩短车辆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减少NOX及CO等汽车尾气的排放量,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过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肥田综合利用。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保湿和施工用水。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及生产设备调试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建筑隔声等措施减弱施工期噪声;另要求建设单位夜间不施工。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钢材等能够回收的集中收****收购站,不可回用的建筑垃圾清运****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处理。

生态: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施工期避开雨季施工,建设过程设置围挡,堆存土石方设置篷布覆盖、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

二、运营期: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粉碎、筛分、对辊破、物料运输扬尘、物料装卸及储存粉尘、点火废气(烟尘、二氧化物、氮氧化物)、干燥及焙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物、氮氧化物、氟化物)。

上料、粉碎、筛分、皮带输送废气通过对原料库进行封闭,料库上方设置雾化喷淋设施,上料机投料口安装集气罩,上方设置雾化喷淋设施,并设集气罩(除留出投料口外,顶部和其他三面均密闭(顶部设计吸风口)),项目粉碎机进出料口设置密闭集气罩,滚筒筛设置整体密闭,并设集气管道,皮带车间内进行二次密闭,皮带机头落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皮带机头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上料、粉碎、筛分、皮带输送粉尘收集后负压引至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进行处理,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可以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原料制备、成型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窑炉废气(烟尘、二氧化物、氮氧化物、氟化物)经过SCR+石灰石/石灰-石膏法+湿电除尘”经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可以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干燥、焙烧浓度限值要求(基准氧含量18%,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340号)砖瓦窑A级绩效分级浓度限值要求(基准氧含量18%,NOX≤50mg/m3)要求。

原料储存装料等,以及厂内车辆转运及运输车辆行驶带起的地面扬尘等,****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文中砖瓦窑行业无组织治理标准要求、《****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设,原料置于封闭式原料库内,仓库顶部设置全覆盖式的雾化喷淋装置,厂内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清扫,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原料、产品运输车辆要严密遮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次升级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从现有工程调配,项目生产过程脱硫脱硝除尘水、车辆清洗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不涉及外排废水。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喂料机、滚筒筛、对辊破、制砖机、风机等运行噪声,经采取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墙体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1)一般固废:设置一座1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脱硫脱硝除尘沉渣、制砖线除尘器收集粉尘、车辆冲洗沉淀池底泥、车间清扫收集粉尘、切坯废砖坯、检验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2)危废:设置一座6m2危废暂存间,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废润滑油及含油废抹布、废液压油、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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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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