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手术室二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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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中心****医院)手术室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 : **** 企业信息
招标编号 : JG2024-36-1779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4-09-24 10:00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安****中心****医院)手术室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8-28

安****中心****医院)手术室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中心****医院)手术室二期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安****中心****医院)

1.5 项目业主:安****中心****医院)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中心****医院)手术室二期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00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五层中心手术部二期,面积约1050平方米,计划设11间手术室,DSA杂交手术室1间,百级3间(含防辐射),千级手术室7间,其中数字手术室6间,配套办公区及辅助用房区。包含区域内的所有隔墙、天花及门窗、外窗窗帘盒及窗台板、手术室内的基本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器械柜、药品柜、麻醉柜、观片灯、书写台、保温保冷柜、中央显示控制等)及吊塔锚栓、无影灯锚栓及空调设备基础、净化空调、强弱电、智能化(包括但不限于空调自控、监控、背景音乐、门禁、数字化网络等)及通风、防排烟、管、线、气体管道及终端的安装、装饰等。自设计到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直至保修结束。

2.7 合同估算价:1580万元

2.8 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设计(达到施工图要求);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配合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工程报建(若有)等。****设备厂家进行安装调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质量目标: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还须具备:

(1)投标人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施工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2及以上)。

(4)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含: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公共建筑净化(洁净)工程业绩(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岗位。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3.1.6款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0551-****0164。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0229。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中心****医院)

地 址:**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00号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551-****0664/****221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章**

电 话:0551-****0229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市****管理局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

电 话:0551-****3530、****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

12.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0164。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87****0621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2024年8月28日

安****中心****医院)手术室二期建设项目安****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手术室二期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9-05

安****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手术室二期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安****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手术室二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2及以上)”,请问有效期内的中国人民**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压力管道设计GC2级)是否符合此要求

2022年3月21****监察局发布文号为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文件《****办公厅****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写明:2022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下同)发放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证书继续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有效,许可到期前按新许可要求受理换证。****总局政务服务平台中查询中此证书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范围:工业管道GC2。按网上查询内容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了有效期内的中国人民**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压力管道设计GC2级),****委员会依据《****办公厅****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审核来认定是否有效。

2.文件内各专业图纸为门诊医技楼五层一期工程,未包含二期工程范围深化图纸,且图纸二期阴影区内手术室为OR1-OR15共15间手术室,与招标文件所列11间手术室不符,请明确二期工程相关情况。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图纸中为原设计方案,需中标人按要求深化设计,经发包人确定后施工。

3.招标文件中未见工程量清单。如有,请招标方提供相关的工程量清单文件。

回复:本项目类别为工程总承包,不提供工程量清单。

4.“术野用吊臂、医用屏用吊臂由我方提供并安装。”请明确‘我方’是指EPC总包方还是院方。

回复:由医院提供。投标人仅考虑设备底座施工,及相应管道、线路预留到指定位置。

5.本项目为手术室项目,但是技术规范书中提到有重症监护病区、及治疗区检验科等与本项目无关的技术要求,请明确其它科室是否与本项目有关。

回复:技术规范书中提到的重症监护病区、及治疗区检验科与本项目无关。

6.“背景音乐系统:主机设置于各科室护士站(以实际布置位置为准),各区域按需设置背景音乐喇叭及音量控制开关,系统设音源播放器及话筒,可实现广播找人”,“监控设备:各区域监控主机包括操作键盘,彩色监视器。”

本项目为二期工程,一期工程中已经有背景音乐系统,监控系统,二期工程是否可以接入一期工程中,共用系统主机。

回复:投标人需考虑接入原系统,或建设平台统一管理。

7.“负压吸引站房设置于负一层负压吸引站房内。负压吸引由站房引管,接至大楼医气管井,由此供至各层医疗单元用气点。”“压缩空气站设置于负一层压缩空气站房内。压缩空气进管由空压站房接至大楼医气管井,由此供至各层医疗单元用气点。”

一期工程中已经有气体管道,请明确负压吸引站、压缩空气站是否需要建设。

回复:负压吸引站、压缩空气站无需建设。

8.“医用气体中央监控系统”是只针对二期工程,还是包含一期与二期工程的气体。

回复:医用气体中央监控系统不在招标范围内。需配合医气监测系统施工单位。

9.“在每层氧气干管上设置医用氧气流量仪(氧气二级减压箱之后),并就地显示。”请明确是否在每层设置,还是只在二期工程设置。

回复:医用气体中央监控系统不在招标范围内。需配合医气监测系统施工单位。

10.招标文件P68页中有针对报价文件的相应评审标准,其他地方亦有关乎清单报价的相关要求,而本项目明确为施工费率投标,请明确是否需要附清单报价,如需要请明确清单格式。

回复:本项目采用施工费率报价,无须附清单报价。招标文件中关于工程量清单报价评审的有关内容本项目不适用。

11.请明确现二期区域外墙现状,是否如装饰图纸ZS-04中墙体一样,二期与一期区域界限处是否为土建墙体请明确。

回复:二期与一期区域界限处是土建墙体,需自行踏勘现场。

12.按照招标文件P150页“(四)项目计价方式”相关描述,项目结算价=施工图预算价*施工费率-违约金费用+其他费用(如工程变更费用等)。按照招标文件P151页“3.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确定流程”相关描述,施工图预算仅通过业主及其委托的咨询单位确认,并未有承包人核对的程序。且对于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的错误,虽描述详见专用条款,但实际并无此条。项目计价方式不合理。

疑问:建议将“3.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确定流程”中第(4)点修改为“双方共同核对完成后,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审核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及竣工结算依据”。

回复:“3.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确定流程”中第(2)-(4)点修改为:(2)完成编制后,发包人组织造价咨询单位A与承包人进行核对;(3)核对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交由跟踪审计单位(如有)或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B审核;(4)对审核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经发包人审核后确认,作为工程结算及竣工结算依据。

13.招标文件中P113页“14.5.2竣工结算审核”描述的本项目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过长,超过一年。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工程竣工审查期限有如下要求(见截图),对于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500万元~2000万元的项目,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发包人应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本项目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不合理。

疑问:建议修改。

回复:《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文件中明确为“30天内发包人应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并非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工作。针对工程结算审核时间,如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4.招标文件P5页中“2.6建设规模”中描述防排烟在范围,但技术规格书P4页“2、暖通专业”描述防排烟不在范围。

疑问:请明确防排烟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防排烟不在招标范围内。管道已经完成施工,投标人需考虑排烟风口设置。

15.技术规格书P3页“(一)净化科室专项工程”中写了两个面积,分别为970平方米和1050平方米。

疑问:请明确本次招标范围面积以哪一个为准

回复:1050平方米。

16.招标文件范围包含6间数字化手术室,但技术规格书并未明确数字化手术室系统相关技术要求。

疑问:请明确数字化手术室系统是否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数字化手术室系统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7.招标技术文件技术要求与招标图纸资料要求关于空调冷热源描述不一致。

疑问:根据招标图纸资料要求,手术部全年冷热源可接入大楼系统,手术部无需设置独立冷热源系统,请明确。

回复:图纸为原方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设计时需考虑过渡季节风冷热泵,以及深度除湿措施。

18.招标文件范围要求与技术规格书范围要求关于空调设备基础描述不一致。

疑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中描述,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空调设备基础;而技术规格书中范围章节描述,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空调设备基础,请明确是否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回复: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空调基础。由中标人深化设计后确定。

19.招标技术文件技术要求与招标范围不一致。技术规格书设计范围章节关于弱电系统描述,弱电系统包含智能探视系统及呼叫对讲系统,本次招标范围为手术部手术室,无ICU及病房类科室,无此系统应用需求。

疑问:技术规格书文件是否描述错误若描述错误请删除此内容。

回复:智能探视系统及呼叫对讲系统无需考虑。

20.招标技术文件技术要求与招标范围不一致。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配电系统工程技术要求章节中描述“检验科主要实验用房及主要设备配置总的UPS,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15min,UPS放置于同层”,与本次招标范围手术部不符。

疑问:技术规格书文件是否描述错误若描述错误请删除此内容。

回复:“检验科主要实验用房及主要设备配置总的UPS,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15min,UPS放置于同层”无需考虑。

21.招标技术文件技术要求与科室实际需求不一致。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描述,需设置独立背景音乐系统和可视门禁系统。而招标图纸中一期手术部弱电图纸显示,手术部已设置背景音乐系统及可视门禁系统,并设置主机于护士站。

疑问:为了便于科室内部管理,本次设计是否仅考虑设计背景音乐广播及门禁分机点位,并入原手术部弱电系统,无需再独立设置弱电系统及系统主机

回复:背景音乐系统和可视门禁系统接入原系统,或建设平台统一管理。

22.招标文件范围要求与技术规格书范围要求关于弱电系统范围描述不一致。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中描述,本次招标范围未包含弱电智能管理系统;而技术规格书中描述涉及智能管理系统。

疑问:请明确是否以招标文件范围要求为准

回复:智能管理系统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参考技术规格书要求,由中标人深化设计。

23.招标技术文件技术要求与招标范围不一致。技术规格书文件关于医用气体工程,范围描述包含医用气体中央监控系统,招标文件及招标图不含医用气体中央监控系统。

疑问1:请明确中央监控系统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疑问2:且本次招标范围仅二期预留手术室,应无独立设置医用气体中央监控系统需求,技术规格书文件是否描述错误若描述错误请删除此内容。

回复:医用气体中央监控系统不在招标范围内;需配合医气监测系统施工单位。

24.招标技术文件技术要求与招标范围描述不一致。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资料中医用气体招标范围仅包含手术部二期范围医用气体,而技术规格书范围描述为**大楼内所有气体管道及所有气体站房。

疑问:技术规格书文件是否描述错误若描述错误请删除此内容。

回复:**大楼内所有气体管道及所有气体站房不在招标范围内。需配合医气监测系统施工单位。

25.图纸资料不全。招标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中缺少给排水专业图纸疑问:若给排水专业在本次范围,请补充提供给排水图纸。

回复:给排水图纸需中标人根据最终确定的平面方案完成设计。现场已按**面方案完成排水施工,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6.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P40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时,仅可投标一个品牌,并注明投标品名称、产地及型号”,但此项目为EPC项目,无准确图纸和清单,无法在投标时确认品牌名称、产地及型号。

疑问:建议删掉此条要求。

回复:删除《技术规范书》二、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推荐表备注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时,仅可投标一个品牌,并注明投标品牌名称、产地及型号”的要求。

同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二、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格式作相应修改,详见附件,投标人须替换为附件格式。

27. 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九、诚信投标承诺书”中增加:“10. 我公司现有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

未按要求提供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28.第三章《评标办法》增加如下条款:

对于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登录**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核对其相关信息是否与承诺相符,经核对不符的,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例如,某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A、B企业为拟推荐中标候选人。A企业投标文件中响应本项目的投标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要求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 人”。评标委员会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核查时,A企业注册建造师须满足“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 人”, 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B企业投标文件中响应本项目的投标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评标委员会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核查时,B企业注册建造师须满足“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24日10:00(**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至开标时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中心****医院)

地址:**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00号

邮编:230001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51-****0664/****22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236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章**

电话:0551-****0229

2024年9月5日

安****中心****医院)手术室二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09-25

安****中心****医院)手术室二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安****中心****医院)手术室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28日

开标日期:2024年9月24日

安****中心****医院)手术室二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牵头人)和中****公司联合体

地址:**市**区福东路31号/**省**市****社区银桥街26号B幢201室

投标报价:施工费率(大写)百分之捌拾陆点肆(小写:86.40%)

质量:设计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质量目标:合格。

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安****中心****医院)

地址:**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00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551-****0664/****22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大道236号

项目负责人:章**

联系电话:0551-****0229

公示期: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大道236****集团大厦10****办公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25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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