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北区330KV送出线路工程

审批
宁夏-银川-灵武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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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81MACW994U21陈亮
潘振宇**回族自治区**市**区
****基地永利新村S-14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基地项目北区330KV送出线路工程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D4420-D4420-电力供应
**回族自治区**市**市
经度: 纬度:****服务局
2023-12-30
银审服(环)函发〔2023〕208号/
1235
45****
****0181MACW994U21**海天****公司
916********844343H**盛世****公司
****0100MA7616E22A2024-04-17
2024-04-18
2024-09-252024-10-28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d01d3936ce680eec9611a06a534c309c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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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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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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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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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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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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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3年12月20日,****管理局****环境局,组织****、**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及施工便道建设、牵张场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汽车运输材料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减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按照《**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本项目无大气污染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塔基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塔基基础、杆塔架线等施工中各类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由于项目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线路路径选择时,避开居住的居民区,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输电线路,项目运行后架空线路周围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架空线路塔基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回填至塔基上方用于塔基周围临时用地植被恢复;塔基施工产****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运营期输电线路巡检人员随身带走其所产生的各类少量垃圾,不得在当地遗留。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导线材质采取钢芯铝绞线,有效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采用节能金具,减少磁滞涡流损失以及限制电晕影响,确保送电线路对地面和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满足《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减缓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一是合理规划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33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减少占地等,采取各类避让措施,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二是通过施工道路采取定期酒水抑尘、架空线路设置施工围栏、运输过程减少新开辟施工便道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等恢复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大环保知识宣传、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等减缓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的影响;三是采取表土回填、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等恢复措施。通过以上土地整治和恢复措施,规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恢复。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此函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潘振宇,联系电话:150****4866。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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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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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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