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工程 已由 ****委员会 以 渝发改交通【2020】15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系统设备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工程在4号线一期的基础上向西延伸,西起盘桂路站,**一期工程起点民安大道站,主要沿松石大道-盘溪路-红石路-花卉园西路-金龙路-红锦大道-**大道敷设。正线全长10.8km,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9座,****车站。****停车场一座。线路最大站间距1899.66m,最小站间距748.67m,平均站间距1211m。其中,换乘站4座,分别与3号线、5号线、6号线、环线、21号线和23号线实现换乘。线路沿用4号线一期、二期技术标准,采用As车6辆编组,最高运营速度100km/h。**主变电所一座,****停车场合建;****中心,****中心。本次招标为4号线西延伸段系统设备监理。
2.3 本次招标工程系统设备投资额估算金额约12.52亿元;
本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约1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系统设备监理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站台门系统、自动扶梯与电梯系统、宏帆停车场工艺设备、车辆设备集成及电气牵引系统、信号系统、系统联合调试、与既有线路系统设备的接驳和改造工程的系统设备的监理,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的设计联络、监造工作等,与土建监理共同对上述系统在建筑结构、附属结构、区间隧道结构内预留、预埋及封堵等进行共同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业主要求进场的日期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决(结)算完成【含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组织的对本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或其他监督活动)完毕】、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其中:计划施工工期为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缺陷责任期为2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区金开大道西段210号(重****基地)
|
地址: |
**市**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
|
| 联系人: |
肖女士、杨女士
|
联系人: |
刘先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2687、****2136 | 联系电话: | 023-****644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