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盛片区排水防涝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5标段兴盛路(桐江-昭阳大道)排水防涝工程-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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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邦盛片区排水防涝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5标段:兴盛路(桐江-**大道)排水防涝工程-澄清公告
公告类型:答疑澄清
公告发布时间:2024-09-25 16:31:31
公告发布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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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市邦盛片区排水防涝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5标段:兴盛路(桐江-**大道)防水排涝工程 补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公司受****委托,对**市邦盛片区排水防涝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5标段:兴盛路(桐江-**大道)防水排涝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补充: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中第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2270.78万元;其中: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872.67万元;工程设计费:16.53万元;预备费 168.21万元。预备费为不可竞争费,仅需响应。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上限值,否则作废标处理。

现修改为:第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2057.41万元;其中: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72.67 万元;工程设计费:16.53万元;预备费 168.21万元。预备费为不可竞争费,仅需响应。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上限值,否则作废标处理。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类似工程业绩中第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作为联合体单位或独立投标人近1095天内单项合同金额≥1589 万元排水管网类似市政工程业绩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现修改为:投标人作为联合体单位或独立投标人近1095天内单项合同金额≥1440 万元排水管网类似市政工程业绩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项合同条件中第14.4.2(2)**工程费用进度款计划表工程进度款按进度支付,支付比例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确认的进度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 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 30 日内无息付清。(资金拨付需等专项资金到位后按合同进行支付,不得因资金等原因停工或延期)具体计划表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审定的“项目实施计划 ”中明确。

现修改为:(2)**工程费用进度款计划表工程进度款按进度支付,支付比例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确认的进度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 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 30 日内无息付清。具体计划表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审定的“项目实施计划 ”中明确。

本次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招标投标中心,电话 0739-****361。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公园路 99 号开元商厦 13 楼;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86****95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大道 449-451 ****银行 6 楼;

联 系 人:陈启彪(项目负责人) 、许静、陈杜;

电 话:133****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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