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卡乐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再生涤纶色纱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
江苏-淮安-洪泽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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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303/2024-00494 分 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9-02 公开日期: 2024-09-20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年产12万吨再生涤纶色纱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4〕97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本项目租用洗瓶车间、纺丝车间、加弹车间、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184220.4平方米,计容面积210547.06平方米,形成年产12万吨再生聚酯色纱生产能力。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9669.59万kW﹒h、天然气225.53万Nm3、蒸汽(0.6MPa,160℃)20078.00t、新水94.83万m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8745.95tce(当量值)、63348.02tce(等价值)。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年产12万吨再生涤纶色纱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4〕97号



**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年产12万吨再生涤纶色纱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淮发改发〔2024〕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建设地点位于****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和东十一街交界处。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9669.59万kW﹒h、天然气225.53万Nm3、蒸汽(0.6MPa,160℃)20078.00t、新水94.83万m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8745.95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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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