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三标段)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多渠道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20%:8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市金鹅街道、古湖街道
2.2工程规模:三标段建设内容为改造锁江桥片区dn200-dn1800的管网约20公里及相关配套设施实现**市城市污水处理智能化,改造范围内道路开挖及恢复约20公里。
2.3投资金额:本次招标金额为165.58万元,其中勘察费13.56万元,设计费152.02万元(最终设计费以项目**中标价格追减)。
2.4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勘察周期: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9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勘察业绩 。标书代写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9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标书代写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③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9 月 27 日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公共**交易平台(**省﹒ ** 市(州))(网址: http://ggzy.****.cn/ )—“登录”—“ **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改革局电 话:0832-****081
传 真: /电子邮件: /
地 址: **市**街64号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金鹅街道康复东路62号
邮 编: 642150
联 系 人(异议受理): 李女士
电 话: 0832- ****74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高新区天益街38****中心1栋909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28-****079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 年 0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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