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省******搅拌站项目。
本次公开**谈判采购水泥总计数量1670吨,共1个包件。
2.公开**谈判公告内容
2.1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下表: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计量方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包件01 |
1 |
水泥 |
PO42.5散装 |
龙麟 |
吨 |
1670 |
磅计 |
**省******搅拌站项目 |
2024年9月-2025年3月 |
| 小计 |
1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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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公开**谈判单位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报价单位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进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报价单位应予理解并接受。报价单位必须为厂家。
3.公开**谈判方式:线上公开**谈判
4.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4.1报价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价单位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报价单位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3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集团企业黑名单。
5.供应商注册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n完成报名并进行报价。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意向单位选择“****公司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
6.公开**谈判文件的递交
6.1本次公开**谈判采取:线上开标。标书代写
6.2谈判时间:
公告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16时至2024年9月28日下午16时,
报价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16时至2024年9月29日下午16时。
6.3投标人需将报价单盖章扫描件(PDF版本)上传系统。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公开**谈判单位不予受理。
7.评标
7.1评标小组:由中心网点业务人员、网点负责人、集采中心等部门相关专家组成。
7.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报价单位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与报价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公开**谈判公正评审的;
7.3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8.联系方式
公开**谈判单位:****公司
公开**谈判地址:**市**区**西街西145号****公司
联系人:乔洁 联系电话:186****0980
公司询价监督联系人:李敏志186****0755
二、报价单位须知
1.公开**谈判报价
1.1报价单位应结合自身的实际能力和市场因素,进行合理报价,若报价不符合公开**谈判文件要求,公开**谈判报价视为废标。
1.2公开**谈判报价需充分考虑油料价格波动、道路运输治超、运输过程中道路变化情况等一切可能造成运输成本变化的风险。
1.3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和组织适应各种环境下的运输车型,并根据需求,无条件安排组织适应实际通行能力的运输车辆。
1.4报价单位公开**谈判报价为固定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公开**谈判方提高费用标准。
1.5报价单位所供应材料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
1.6报价单位需将报价单原件及盖章扫描件(PDF版本)上传系统。文件名称:公开**谈判文件编号报价单-****公司简称。
2.公开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后90天标书代写
3.公开**谈判报价单价参照如下(报价信息价不作为结算依据)
**省******搅拌站项目:
基准价以2024年8月19日“中国水泥网”(http://www.****.com/)**市地区PO42.5所有品牌网价算数平均价为准,若遇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前一天网价为准。
注:1)以上参考网价均为报价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2)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
4.结算及支付方式
4.1结算方式
物资结算实行浮动单价,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为一结算周期。结算单价指将物资运至公开**谈判单位指定工地交货后价格。结算数量:型材以甲方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1)结算单价=A(基准价)+B(下调幅度),在结算过程中只对基准价进行调整,其余费用不进行调整。
A(基准价):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为一结算周期,基准价以到货日“中国水泥网”(http://www.****.com/)**市地区PO42.5所有品牌网价算数平均价为准,若遇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前一天网价为准。
B(下调幅度):指乙方为物资销售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网价优惠、保险费、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所有费用(可为正数也可为负数),合同执行期间调节价固定不变。
(2)一票制结算,卖方向买方提供全部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13%)。如卖方未能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买方不能支付款项至卖方,卖方不能以此停止供应。
(3)如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按国家新税率执行。
4.2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于每月11日进行结算对账,(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买卖双方根据供当期货量办理月度结算,结算对账后乙方依据结算确认单在结算对账当月,且最迟不可超过7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款到发货,****银行****银行****银行的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不接受商业承兑汇票),6个月银行承兑贴息费由水泥厂承担。提前一个月提供需用量,可提供绿色通道保供。遇特殊情况,可临时授信,**15天支付时间。若出现采购价低于成本价,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停止供应,影响项目生产。
买方以网银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E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支付。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5.公开**谈判报价的评审
5.1如果报价单与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报价存在不符的,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报价为准。
6.中标人的确定: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公开**谈判价最****一中标候选人。
7.合同签订:招标单位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根据公开**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公开**谈判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公开**谈判单位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公开**谈判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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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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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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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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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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