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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字〔2024〕135号关于**县**乡**村张家屯、拉境屯人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09-18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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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县**乡**村张家屯、拉境屯人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为改善**县**乡**村的饮水条件,推动当地发展,现同意实施**县**乡**村张家屯、拉境屯人饮工程项目。
三、项目名称:**县**乡**村张家屯、拉境屯人饮工程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址:**县**乡**村张家屯后山
六、项目性质:**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在**县**乡**村张家屯后山**20立方米水池一座,消毒设备房一间,沉沙池一座,消毒器一台等。该项人饮工程供张家屯、拉境屯共同使用。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9.54万元,资金来源于**县2024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改革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