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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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系统2024-2026年度PE燃气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6 15:48:00】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投资系统2024-2026年度PE燃气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地址: |
****公司,目前覆盖地点包括**、**、**、**、**、**、**、**、**、**等(合同期内新增服务地点时,中标人应予配合) |
项目类型: |
货物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行业分类: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项目概况: |
********公司、****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名单见合同附件一,覆盖地点包括**、**、**、**、**、**、**、**、**、**等)集中采购PE燃气管事项,本次采购PE燃气管原材料包括黑色和橙色,聚乙烯混配料使用等级为PE100或PE100-RC的燃气专用混配料,包括PE燃气管材33类尺寸型号,总采购量约2586.5千米,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亿元,采购期限2年。各规格及参考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各标段拟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取中标人: 标段1(**片区)拟选择前4名为中标单位; 标段2(****片区)拟选择前3名为中标单位; 标段3(****片区)拟选择前2名为中标单位; 标段4(****片区)拟选择前2名为中标单位; 标段5(******片区)拟选择前2名为中标单位。 后期招****公司可根据承包商考评结果进行份额调整。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全部或部分标段投标,按照“可兼投、限定兼中数量”的原则,投标人最多同时成为3个标段的中标单位。项目按标段序号排序依次评审,若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且成为3个标段的中标单位,则其后标段中不参与综合排名。 |
| 公告名称: |
投资系统2024-2026年度PE燃气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9-26 17:00 |
| 公告信息: |
|
| 公告附件: |
招标段/包
| 标段/包名称: |
投资系统2024-2026年度PE燃气管采购项目(标段2) |
标段/包编号: |
****/02 |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8600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交货期(天): |
10 |
交货期说明: |
****公司订单下达之日起10日内。 |
| 招标/采购范围: |
********公司、****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名单见合同附件一,覆盖地点包括**、**、**、**、**、**、**、**、**、**等)集中采购PE燃气管事项,本次采购PE燃气管原材料包括黑色和橙色,聚乙烯混配料使用等级为PE100或PE100-RC的燃气专用混配料,包括PE燃气管材33类尺寸型号,总采购量约2586.5千米,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亿元,采购期限2年。各规格及参考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各标段拟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取中标人: 标段1(**片区)拟选择前4名为中标单位; 标段2(****片区)拟选择前3名为中标单位; 标段3(****片区)拟选择前2名为中标单位; 标段4(****片区)拟选择前2名为中标单位; 标段5(******片区)拟选择前2名为中标单位。 后期招****公司可根据承包商考评结果进行份额调整。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全部或部分标段投标,按照“可兼投、限定兼中数量”的原则,投标人最多同时成为3个标段的中标单位。项目按标段序号排序依次评审,若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且成为3个标段的中标单位,则其后标段中不参与综合排名。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2、投标人或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应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非金属材料管(聚乙烯管材)。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同类项目指PE(聚乙烯)燃气管材销售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数量金额页、盖章页等)复印件。若提供框架合同且未体现采购金额的,需同时提供体现采购金额的详细订单或发票或“买方企业出具的业绩证明(加盖买方企业公章,无公章业绩不认可)”,以该框架合同项下订单或发票金额之和或业绩证明金额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或未体现采购金额等原因无法判定的,对应业绩不计入。 4、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 (1)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资格声明; 1)若出现2家及以上代理商所投产品(货物)如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同一品牌不同型号,只能有一个合格投标人(本项目所投产品指PE燃气管)。 确定原则为(按先后顺序判定): a.以提供有效且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为准。如提供的授权均为有效授权的,以提供了针对本招标项目授权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 b.以出具授权的时间为准。如出具的授权全部是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其中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最近的为合格投标人; c.若出现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相同且有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则该品牌所有投标人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若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不接受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的投标文件。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股东关系构成表》及《关联关系承诺函》。 (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9-26 17: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0-20 17:30 |
| 质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0-11 12: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0-15 17:30 |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0-21 09:3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0-21 09:30 |
| 文件获取地点: |
**阳光采购平台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阳光采购平台 |
招标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上梅林梅坳八路268号燃气大厦15楼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5-****7064 |
| 对外监督人员: |
|
对外监督电话: |
|
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名称: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
| 联系人: |
黄丽婷、闵代道、刘浩明、童本锋、许雅思、王玮、孙婉超、何琴琴、金煜尧 |
座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188****9588、181****1331、135****9933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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