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程与恢复工程
预算金额:548027元
最高限价:548027元
采购需求:**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程与恢复工程(****两栋居民楼自备水源改接市政自来水供水项目和封填(存)井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是本企业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来源:****中心
初审:张伟石
复审:王立国
终审:王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