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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项目(二次)”
澄清文件
各位潜在投标人:
****培训中心项目(二次)【项目编号:****】,现发布澄清如下:
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7项现调整为:“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任务承担方;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市****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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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