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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院2024年**学生宿舍组合式公寓床等家具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区钟落潭镇陈洞坑边四路13号102厂
法定代表人:刘宇
被投诉人1:****中心
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学院
地址:******镇市良路1342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区黄村北路6号D区D18之A203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公司就“****学院2024年**学生宿舍组合式公寓床等家具采购(二次)”(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问题于2024年8月14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8月22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11日收悉并依法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于2024年9月25****机关送达《撤回投诉申请书》,要求撤回该项目的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政府****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