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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106046Q | **市义虞路2号 | ****525元 | ****525元 |
| 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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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丽、韩雪梅、李永亮
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部分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部分1.1%、500万元~1000万元以内部分0.80%,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贰万伍仟贰佰捌拾肆元整(¥25284.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越溪苏街198号
联系人:亓春杰
联系电话:0512-****8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木渎镇珠**路209号C座10楼1009-2室
联系人:潘雅
联系电话:0512-****04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雅
电话:0512-****043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