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双创中心12-15、22、25层精装修项目EPC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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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中心12-15、22、25层精装修项目EPC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8083.86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30857.80元、**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7226.06元。

2、本项目**工程费项目清单、**工程费招标控制价随本次答疑文件发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3、本项目基****中心设计方案)以本次答疑文件内容为准,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中标候选人推荐(适用于评定分离)修改为:当有效投标人10家以上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5家。当有效投标人10家以下(含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不足3****委员会评审认定符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实际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顺序。标书代写

5、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行政监督部门的名称修改为:**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6、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综合评审的企业信用(3.0)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施工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分值在100分以下的不得分;100≤“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分值<105分的得1分;10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分值<110分的得2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分值≥110分的得3分。(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标书代写

7、将本项目设计费报价修改为:固定单价报价。设计费合同价格形式修改为:总价合同;除实际精装修设计面积发生变化外,设计费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予调整。本次澄清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进行对应修改,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8、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澄清修改时发布的答疑文件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联系地址:****开发区**路

联系人:左嘉

联系电话:0717-****79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路25****科技园B区H栋3楼

联系人:向华洲

联系电话:177****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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